執法記錄儀跟著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造不斷推進,陽光政務、依法治國的年代理念不斷深入社會各階層,加強行政法律隊伍建造,執法記錄儀不斷提高法律人員的綜合本質和文明法律程度也被提上日程。國務院辦公廳本年3月份也專門發布了《對于加強安全出產監管法律的通知》,執法記錄儀其間提到樹立現場法律全過程記載準則,請求在2017年末前,執法記錄儀進入智能新時代一切法律人員裝備智能執法記錄儀運用便攜式移動法律終端,實在做到嚴格法律、科學法律、文明法律。
執法記錄儀又稱現場執法記錄儀、警用執法記錄儀、現場法律記載儀、單警法律視音頻記載儀。執法記錄儀經過供給有用的現場印象材料供案件指揮、偵破和檢察機關獲取依據。法律記載儀具有體積小,便于帶著,執法記錄儀智能新時代待機時間長等長處,是非常有用的新式法律設備。執法記錄儀必須取得公安部特種警用裝備質量監督查驗中心出具的合格檢測陳述才可出產出售,查驗依據是GA/T947-2011單警法律視音頻智能執法記錄儀職業標準。
從執法記錄儀商場開展的趨勢來看,智能執法記錄儀的運用范圍已經由公安、交警延伸到了消防、清潔、城管和道路交通等多個管理范疇。2015年3月國務院下發的文件請求2017年末一切的法律機關都要裝備執法記錄儀新時代,執法記錄儀闡明運用法律法律記載儀的單位在不斷的添加,執法記錄儀收購需要也將添加。另一個商場需要即是從原先的幾個人裝備一部法律記載儀,到現在的有關部門請求一人裝備一部,智能執法記錄儀無形中需要量擴展了好幾倍。由此看來,法律記載儀的商場將會越來越大,執法記錄儀一起也會推進我國甚至國際法律規范化的進程。干流的法律記載儀出產廠家應當依據用戶的需要研制商品,運用當下非常盛行的“互聯網+”的思維,引領全部法律記載儀職業不斷向前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