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為切實規范執法記錄儀的使用,進一步規范路面巡邏民警執法行為,提升執法質量,山西高速交警一支隊五大隊根據公安部出臺的《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對執勤執法民警規范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提出三點要求,全面樹立“透明執法”理念,積極營造執法過程的全方位監督機制。
強化主觀能動性,提高規范執法意識
該大隊要求路面巡邏民警按照《公安機關現場執法視音頻記錄工作規定》的要求,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增強自身規范使用執法記錄儀的意識;該大隊還要求民警上班必帶、上崗必用執法記錄儀,使民警將自己的執法行為置與“透明”的公眾監督之中,既解決了路面執法執勤缺乏監督造成的不規范執法現象,又杜絕了發生惡意投訴無法自證清白的情形,讓民警的執法接受全社會的監督。
提升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技能
針對在執法記錄儀使用過程中待機時間短、充電時間長、存儲內容耗時長等問題,該大隊組織民警開展培訓,幫助執勤民警學習執法記錄儀操作使用技能,提高了民警對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效能。
強化檢查監督,嚴明懲處紀律
該大隊要求民警每天必須將當日的執法記錄儀數據信息錄入存儲到專用計算機,同時做好存儲信息的維護,做到及時錄入、妥善處理。同時,大隊建立臺賬,定期對民警執法記錄儀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完整性進行檢查,對部分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實行倒查、追源,隊領導不定時深入路面開展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執法記錄儀不規范使用情況,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情況定期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