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江西省消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贛府廳發[2016]75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消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2016年11月17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消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
《江西省消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和《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三個五年規劃綱要》編制的,主要提出“十三五”時期全省城鄉消防事業發展的總體定位、主要目標、建設重點和政策措施,是指導未來五年全省消防事業科學發展的綱領性文件,也是各級政府審批核準消防事業發展過程中重大項目及安排政府投資、編制財政支出預算和制定相關政策的依據。
一、發展基礎
(一)“十二五”時期消防事業成效回顧。
“十二五”時期是我省消防事業快速發展的五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各地、各部門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統籌推進消防安全責任體系、社會火災防控基礎和綜合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十二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基本完成,全省城鄉消防事業發展取得實質性成效。
——火災形勢保持總體平穩。常態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實施重大和區域火災隱患政府掛牌督辦,著力解決突出消防安全問題,社會消防安全環境進一步優化。“十二五”期間,全省共發生火災3萬余起,萬人火災發生率和十萬人火災死亡率分別低于全國平均值的39%、24%,四項指數均在控制范圍內,未發生重大以上火災,全省消防安全形勢持續平穩。
——消防法制建設不斷加強。全面貫徹實施《消防法》《江西省消防條例》,全社會消防法律意識持續增強;出臺學校、醫院和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范三部地方標準,全省消防法規體系日趨完善。狠抓執法規范化建設,持續簡化消防行政審批流程,推出便民利民服務舉措,群眾滿意度大幅提升。
——消防社會化格局逐步完善。消防安全委員會平臺作用發揮明顯,省、市、縣、鄉(鎮)四級政府消防安全責任體系逐步健全并實體化運作,創新行業系統消防標準化管理,推行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鑒定制度,消防工作社會化進程進一步加快。“十二五”期間,全省1540個鄉鎮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均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2.2余萬家重點單位納入“戶籍化”管理并落實“六加一”措施。
——公共消防基礎持續改善。城鎮消防規劃編制工作有序推進,所有市、縣(區)和124個全國重點鎮全部編制消防專項規劃或專篇。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全面躍升,新(改、擴)建消防站112個、新增市政消火栓1.5萬余個、購置更新消防車626輛和消防裝備器材37.57萬余件(套),比“十一五”時期分別增長103%、72%、110%,社區和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實現零突破。
——應急救援能力不斷增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扎實推進,所有市、縣(區)全部依托消防部隊掛牌成立應急救援隊伍,實現市級應急救援“兩個基地”歷史性突破。多元化消防力量建設步伐明顯加快,新建城市和鄉鎮政府專職消防隊188支,全省專職消防人員達1.06萬名,較“十一五”時期萬人消防員占比提高了0.86個百分點。“十二五”期間,
全省消防隊伍共接警出動6.8萬余次、搶救和疏散遇險群眾18.7萬余人,成功處置了一批有影響的火災爆炸事故。
——消防宣傳教育不斷深化。貫徹《全民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綱要》,深化消防宣傳教育“七進”工作,將消防知識納入職業培訓、普法教育、義務教育等內容,經常化、多樣化、公益化的消防宣傳教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十二五”期間,建成市級、縣區級“消防科普教育基地”46個,開設消防官方微博、微信146個,目標人群關注數高達53萬,江西消防官方微信公眾號和微博的影響力躍居全國消防系統前十強;組織各類大型消防宣傳及疏散逃生演練等活動4萬余場次,公共傳播媒介播放消防常識2.4億次。
(二)“十三五”時期消防工作形勢與挑戰。
“十三五”時期,我省基本邁入中高收入發展時期和工業化中后期階段,政策紅利、改革紅利、生態紅利、開放紅利等正在疊加釋放,這些都將為未來五年消防事業發展創造有利條件、提供持久動力。同時,我省面臨加快發展與轉型升級的雙重任務,面臨的主要挑戰有:
1.消防安全責任傳導機制不夠順暢。黨委政府和領導層面對消防安全一貫高度重視,但消防工作壓力傳遞機制不健全,基層自覺性不夠高,單位主體責任意識不夠強,公安消防部門常處于“小馬拉大車”的困境。一些地方政府對“發展是第一要務、安全是第一責任”的理念認識上有偏差,片面強調經濟發展,忽視消防安全,導致一些先天性火災隱患不斷產生。我省經濟將面臨增長換擋減速、下行壓力增大的風險考驗,企業隨著經營效益下滑,為最大限度降低生產成本,擠壓原本有限的消防安全投入,疏于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對員工的崗前消防安全培訓,火災事故發生存有隱患。
2.公共消防安全基礎不適應發展步伐。各地消防規劃編制落實與社會經濟發展還不夠同步,消防站布局與城市快速發展要求總體不相適應。市政消火栓建設、管理、維護責任不夠清晰,歷史欠賬多,遺留問題多。目前,我省新型城鎮化率已突破50%,城鄉基礎設施全面躍升,城鎮化快速推進所形成的“時空壓縮”也帶來“問題壓縮”:“一高、一低、一大、一化”等建筑急劇增多,“城中村”、群租房、“三合一”“住改商”“九小”場所迅猛增加。尤其隨著工業強省戰略深入推進,承接東南沿海地區產業轉移增多,眾多重大項目在贛落戶,公共消防基礎設施水平和城鄉居民消防安全素質難以適應消防安全保障需求。
3.防控任務疊加與專業力量匹配嚴重失衡。雖然我省消防部隊戰斗力在“十二五”期間有了較大提升,但在專業訓練、力量布局、裝備配備、社會聯動、綜合保障等方面與現實需求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現役消防警力不足,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和多種形式消防力量征召難、流失快、裝備差,難以形成有效的戰斗力。我省屬全國自然災害多發省份之一,社會救助、應急救援等非火災處置任務比重趨高,消防滅火救援任務更加艱巨。
二、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十三五”時期,全省消防事業發展以黨的十八大精神為指引,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對江西“一個希望、三個著力”重要指示精神為主線,主動適應新常態,著力深化消防管理改革創新,著力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全面夯實公共消防基礎,全面建強滅火和應急救援專業力量,全面提升社會火災防控水平,構建社會消防安全責任、防控、治理“三大體系”,為與全國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政府主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責任體系,著力構建社會化消防工作格局;堅持改革創新,不斷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機制,著力提升消防工作水平;堅持協調發展,不斷夯實城鄉消防安全基礎,著力推進消防工作與經濟社會同步發展;堅持綜合治理,不斷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著力優化公共消防安全環境;堅持科技支撐,不斷強化現代技術裝備應用,著力提升火災防控能力;堅持以人為本,不斷增強公民消防安全素質,著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三)發展目標。
總體目標是:努力實現“一下降、兩不發生”,即火災總量、火災亡人總數同比下降;不發生重特大群死群傷火災,重要敏感節點和重大消防安保期間不發生有影響火災。
今后五年消防事業發展的具體目標是:
——消防安全形勢更加穩定。社會消防安全環境進一步改善,較大火災事故明顯減少,杜絕重大以上火災事故,火災四項指標逐年穩中有降,全省年度火災十萬人死亡率控制在0.10以內。
——消防責任體系更加健全。政府消防工作職責進一步落實,社會單位消防安全管理進一步規范,消防安全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火災事故責任追究進一步強化。
——消防安全基礎更加牢固。消防經費投入與國民經濟增長基本同步,消防經費保障范圍進一步拓展,專項經費滿足建設任務需要;公共消防設施與城市發展基本同步,新增市政消火栓13882個,新(改、擴)建消防站和訓練基地41個。
——消防應急救援更加高效。指揮調度扁平順暢,隊伍執勤訓練改革縱深推進,消防戰勤保障體系和社會聯動機制完善高效,新增消防車380輛,滅火救援裝備按國家標準配齊配全,新建政府專職消防隊80-100個,新增隊員3000名。
——消防科技支撐更加有力。“智慧消防”基本建成應用,科技防控手段在消防領域得到廣泛應用,完成全省消防北斗衛星定位系統建設,城市消防遠程監控系統建設,研發消防移動警務應用和APP便民服務。
——消防人文環境更加優化。消防工作社會化程度全面提升,消防技術服務中介機構進一步壯大,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成效進一步凸顯,單位從業人員擁有持消防職業資格證書人員比例和消防相關崗位人員培訓率分別達85%、90%;公民消防安全素質整體提升,消防執法服務更趨規范,公眾消防安全滿意度達100%。
三、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動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1.推進消防法制體系建設。加強地方消防立法研究,適應消防現實斗爭需要,適時推動修訂《江西省消防條例》,出臺配套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2016年,制定商場市場、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三部消防安全管理地方標準。2017年,制定加強市政消火栓建設管理的規章或規范性文件,引導具有立法權的設區市開展消防立法工作,鼓勵各地針對突出隱患制定“短、平、快”整治措施。2018-2020年,分步制定基層組織消防管理、物業消防管理、消防信用數據運用、火災風險評估及轉移等制度。
2.落實黨委政府主導責任。全面落實《江西省消防工作考核辦法》,制定消防工作職責規定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健全職責明晰、高效順暢的責任體系。健全政府消防工作考核體系,將消防安全納入平安建設、社會綜治、政務督查等內容,并逐年增加考核的分值權重。各級政府每年簽訂消防安全目標任務書,適時開展督導檢查,逐級實施年度考核,并加強考核結果應用。依托消防安全委員會平臺,完善聯席會商、聯合執法、情況通報等制度,定期研判消防安全形勢,研究解決重大消防問題,推動消防安全責任全面落實。
3.落實行業部門監管責任。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推動政府相關部門依法落實法定職責。聯合相關部門制定行業系統消防安全管理標準,持續開展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創建活動,激勵先進單位和個人。2016年,50%的行業系統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2017-2019年分別為70%、90%、100%。
4.落實基層消防管理責任。推動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健全基層消防組織機構,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專(兼)職消防管理員并實體化運作。按照全省綜治“一張網”建設要求,將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納入政府公共服務管理和社會綜治平臺,制定消防“網格化”管理標準,明確基層網格員的消防工作職責。2016年,50%的鄉鎮(街道)實現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2017-2020年分別達到70%、80%、90%、100%。
5.落實社會單位主體責任。督促重點單位落實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和“六加一”措施,一般單位開展消防安全基礎能力達標建設,并建立責任落實動態考核機制。通過簽訂內部責任狀、公示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承諾書等措施,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提升單位自我管理水平。督促石化行業、超高層建筑、軌道交通、超大型綜合體建筑嚴格落實火災防控措施,完善消防設施和內部管理,實現本質安全。加強分行業、分區域的社會消防聯防聯控機制建設,2016年,全省重點區域建有的區域聯防組織達到30%,2017-2020年分別達到50%、70%、90%、100%。
(二)全面夯實公共消防安全基礎。
6.加強消防規劃編制實施。2016年所有城市、縣城和全國重點鎮完成消防規劃修編工作,60%的其他建制鎮完成消防專篇修編工作。2017年有條件的建制鎮完成編制消防規劃,100%的其他建制鎮完成消防專篇修編工作。各級規劃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的監督管理,搞好規劃之間的統籌銜接,建立推行城鄉消防規劃定期修編和近期實施內容滾動編制機制,健全完善消防規劃實施情況評估、考評機制,分解落實消防規劃中確定的建設任務及時序,適時對消防規劃編制實施情況進行檢查。
7.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實施“消防站布點優化工程”,根據《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按照“城鄉統籌、布局合理、消除空白”的原則,發改、規劃、財政、住建部門在各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全省新增消防隊(站)22個,遷、改、擴建消防隊(站)12個,新建市級消防訓練基地和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庫7個、市級消防戰勤保障大隊10個、區域性戰勤保障基地4個;消防部隊公寓住房建設數量不低于本單位符合隨軍條件在編人數的50%。加快推進街道社區和重點單位微型消防站建設,2016-2020年,建成率分別達到30%、50%,50%、70%,70%、80%,90%、90%,100%、100%。加強市政消防供水建設,所有新改建市政道路同步規劃建設市政消火栓,逐步補齊市政消火栓“欠賬”。2016年,全省補建市政消火栓1.1萬個,城市和縣城市政消火栓建有率達90%;2017年,城市、縣城和建制鎮基本補齊市政消防水源“欠賬”,確保達到國家標準,實現建成區消防供水全覆蓋;推動集中供水的鄉鎮、村建設市政消火栓。
8.加強消防車輛裝備建設。按照“立足實戰、彌補短板、注重質量、提升效能”的原則,加強應對高層建筑、地下空間、石油化工、地鐵核電、城市大型綜合體等特殊火災的特種消防車輛和裝備配備。到2020年,全省購置消防車380輛,所有執勤中隊完成配備偵檢、防護、破拆、搜救、防化等高性能特種裝備和后援類車輛建設;完成消防員基本防護裝備統型升級和“四個一”滅火救援作戰基本單元配備,滅火救援裝備按國家標準配齊配全。
(三)全面強化消防治理體系建設。
9.強化消防安全常態排查治理。落實消防監督員“每日一查”制度,加大執法力度,提升執法總量。完善“96119”舉報投訴機制,引導公眾積極參與隱患排查整治。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開展公眾聚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高層地下建筑、勞動密集型企業、合用場所和工業園區等專項治理;各設區市針對當地消防安全突出問題,每年至少自主開展一項以上專項整治,縣(市、區)因地制宜開展專項治理,解決嚴重威脅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問題,有效預防和減少較大亡人火災,杜絕重特大群死群傷火災發生。
10.強化重大和區域性火災隱患治理。進一步完善分級掛牌、公示曝光、跟蹤治理等機制。對問題突出、整治難度大的重大隱患,由各級政府掛牌督辦;對區域性火災隱患,科學制定規劃進行整治。強化整治措施,著力解決集貿市場、多產權單位等隱患嚴重、久拖不改的“老、大、難”問題。嚴格源頭治理,避免在城市規劃建設中產生新的區域性火災隱患。
11.強化消防安全源頭管控。加強消防行政許可和備案抽查工作,規范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落實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和安全責任。從嚴查處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施工圖審查機構、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消防安全違法行為,并推動納入社會信用體系。聯合工商、住建、質監等部門,定期開展消防產品、防火建筑材料監督檢查,加大對消防產品制假、售假、用假和使用不合格防火建筑材料行為的查處及曝光力度,提升消防安全源頭管控效能
(四)全面構建消防應急救援體系。
12.加強滅火救援能力建設。立足災害事故處置需要,更新充實專業裝備和訓練設施,建強專業隊伍,開展專業化訓練,把公安消防部隊打造成專業精干、機動性強、作戰效益高的拳頭力量。各設區市依托公安消防部隊組建高層、地下、城市綜合體、石油化工滅火救援專業隊,并結合轄區主要災害事故類型組建相應處置專業隊。推動建成與軌道交通系統災害事故處置相適應的專業隊伍,2020年前,南昌市建成1個專業化軌道交通救援中隊,贛州、上饒、宜春、九江市分別依托消防特勤中隊組建1支公路隧道、鐵路應急救援隊。推進基地化、實戰化、模擬化訓練,2018年,省級訓練基地應建模擬訓練設施全部建成,各設區市訓練基地建成不少于6項應建模擬訓練設施;2020年,設區市訓練基地模擬訓練設施基本達到國家標準。推進消防隊(站)訓練塔實戰化功能改造,2016年,全省10%消防站完成訓練塔改造任務;2017-2020年分別完成30%、50%、60%、80%消防站改造任務。
13.加強多元消防力量建設。落實公安部、**編辦等六部門《關于加強城鎮公共消防設施和基層消防組織建設的指導意見》,出臺登記實施辦法,研究推進政府專職消防隊事業單位登記工作,明確隊伍公益類事業單位屬性,落實政府專職消防隊員工資待遇。對接落實**城市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建成區面積、常住人口數量和滅火救援任務量,因地制宜規劃建設規模適當的城市政府專職消防隊。到2020年,全省新建政府專職消防隊80-100個、新增隊員3000名。按照“有站舍、有人員、有裝備、有訓練、有經費”的要求,落實《鄉鎮消防隊標準》,加快推進237個應建未建專職消防隊的鄉鎮完成建隊,2016年全國重點鎮和65%符合建立專職消防隊的鄉鎮完成建隊,2017-2019年,建成率分別達到80%、90%、100%。大型火力發電廠、民用機場、港口、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裝卸專業碼頭、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企業等須建立專職消防隊。加快推進專職消防隊員職業技能鑒定工作,2016-2020年,分別完成800、2000、2000、2500、3000人的鑒定工作。推進農村志愿消防隊伍建設,2016年,30%的其他鄉鎮和80%以上常住人口超過1000人的行政村、自然村建立志愿應急救援隊;2017年建成率分別達到50%和100%;2018-2020年鄉鎮志愿消防隊建成率分別達到70%、90%、100%。
14.加強應急救援機制建設。建立健全災害事故預警機制,以現有省、市、縣三級綜合應急救援指揮平臺為依托,完善道路、交通、水源、隊伍、專家、物資、預案等基礎信息數據庫,成體系配備應對城市重大災害事故(高層、地下、超大綜合體等建筑及石化火災)和地質性災害事故應急救援通信裝備,并通過有線、無線、計算機等現代技術手段,實現與交通、氣象、水利、地震等部門信息的互聯互通、資源共享。完善應急救援調度指揮機制,省、市、縣三級分別建立跨省及省內、跨市及市內、跨縣及縣內綜合應急救援響應機制,進一步明確指揮調度權限、程序及相關部門職責。健全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建立抗洪搶險、森林撲火、環境污染等共用物資裝備統籌規劃配備、分散儲存放置、統一調撥使用以及重型工程等非常用應急物資裝備政府租賃、協議保障等機制,節省投入、提高效率。
(五)全面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15.深化消防宣傳“七進”工作。聯合教育、民政部門開展暑期消防安全宣傳教育行動、消防安全示范學校創建、平安伴隨我成長——雛鷹爭章和社區消防宣傳大使評選等活動。2016-2018年,40%、60%、100%的中小學校做到消防安全進課程、進教材;50%、80%、100%的大學在消防部門指導下,在軍訓中對新生開展消防知識培訓;30%、60%、100%的社區推選1名消防宣傳大使。推動黨校、行政學院將消防知識納入干部培訓課程,推動將消防宣傳教育納入平安社區(村鎮)、五好文明家庭創建、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普法教育內容。
16.拓展消防宣傳教育陣地。加強省、市、縣三級消防微信和省、市兩級消防微博運營,推進消防部門與各級電視臺、電臺、報紙和網站深度合作。2016年所有設區市和60%的縣(市),2017-2020年,70%、80%、90%、100%的縣(市)依托消防隊(站)、博物館、文化館、公園、學校建成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進社區消防體驗室建設。2016年所有設區市及所轄的1個縣(市)配備一輛消防宣傳車,2017-2020年,20%、50%、80%、100%的縣級行政區域配備消防宣傳車。建立集內容發布、短信群發、網上教育、微信運營、資源共享、網站集群、廣告聯動等模塊于一體的消防宣傳教育云平臺。
17.夯實消防宣傳培訓基礎。加強省、市兩級消防宣教中心建設,壯大消防宣傳教育隊伍,提升宣教人員素質,縣、區級(含高新區、開發區)消防部門按每20個重點單位配備1名宣講員的標準,組建消防宣教隊伍。推動將消防培訓納入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項目,發展消防專業培訓服務機構,完善社會培訓工作機制。到2020年,力爭全省80萬人接受消防安全培訓。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培訓,每年對新到崗的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保安員、網格員、村(居)委會負責人全部培訓一遍。2017年,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達95%。
(六)全面創新社會消防安全管理。
18.加強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管理。按照《社會消防技術服務管理規定》,依法開展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審批,加強對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將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執業活動納入日常監管范圍,重點打擊弄虛作假等違法經營行為,推動建立公平競爭的消防技術服務市場秩序。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消防部門每年組織開展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考試,發展壯大注冊消防工程師隊伍,規范注冊消防工程師執業行為。
19.推動消防行業自律建設。建立行業自律機制,推進服務機構的服務質量納入誠信體系建設。發揮協會等社團組織在消防技術服務管理中的作用,對全省取得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實施行業自律管理,并完善自律管理制度和執業準則,不斷探索消防技術服務行業自律管理辦法和服務舉措,促進行業健康發展。加強消防產品行業自律,培育企業誠信意識,提升消防產品質量。適時啟動省消防協會換屆選舉工作,發揮其“橋梁紐帶”作用,加大相關政策宣傳力度,規范會員單位市場行為,維護會員單位合法權益。
20.推進“智慧消防”建設。將“智慧消防”納入“智慧城市”建設總體框架,積極應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現代信息技術,構建“建設集約化、應用平臺化、數據集群化、服務社會化”的智慧消防建設運行模式,推動與消防業務的深度融合應用,為提升社會火災防控和滅火救援、部隊管理水平提供信息支撐。到2020年,完成省級聯合地方科研單位開展城市區域性消防安全模型研究和應用系統開發,各地全面應用重點單位遠程監控系統和電氣火災監控系統。
(七)全面打造消防安全人文環境。
21.加強消防文化建設。將消防文化建設項目納入各地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打造一批具有知名度、影響力的消防文化品牌。依托城市公園、圖書館、科技館等公眾文娛設施拓建消防文化功能區,引導和扶持消防文化藝術作品創作、傳播,推出一批反映消防工作和消防部隊建設的優秀影視文化作品。制定消防文化“互聯網+”計劃,將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技術應用于消防文化服務和產品的生產、傳播,強化互聯網資源對消防文化的內容、創意和設計支撐。繼續開展消防警營文化達標創建,完善隊史館(榮譽室)、閱覽室等基礎硬件設施,搭建消防文化活動交流平臺,豐富消防文化底蘊。
22.優化消防執法服務。完善消防執法制度,細化執法程序和標準,依法設定權力、行使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確保消防執法服務全面納入法制軌道。嚴格消防行政審批制度和權限,最大限度壓縮自由裁量權,提升消防執法公信力和群眾滿意度。全面使用執法記錄儀、移動執法終端,全面推行消防行政審批網上辦理、限時辦理、規范辦理、透明辦理,提高服務質效。建立健全社會滿意度評判、行政審批服務考核、紀檢監督問廉、執法跟蹤評價等服務綜合評價體系,強化內部監督,落實問責倒查機制,最大限度壓縮消防執法腐敗問題發生的空間。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 堅持政府統一領導下的消防工作責任制,切實把消防事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平安江西建設和社會綜合治理等統籌推進。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履職、責任到崗、落實到人,并充分發揮消防安全委員會平臺作用,調動各方力量,強力推動《規劃》落實。
(二)強化經費保障。 各級政府要完善消防經費保障機制,按照“分級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不斷加大消防經費投入力度。省、市兩級財政要加大對貧困地區消防事業的扶持和傾斜,實施重點扶持。要合理利用現有資源,安排落實項目經費,確保《規劃》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三)強化督辦考核。 各級政府要將《規劃》推進落實情況納入政務督查重要內容,強化實施進度的動態監管,定期通報情況,制定并落實整改計劃。公安消防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分析,做好各項工作和政策措施落實的檢查督促。在《規劃》實施的中期,省政府將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檢查。
名詞解釋
1.消防安全“五大活動”:指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五項活動。
2.“三停”:指停產停業、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三合一”場所:指原材料庫、成品和半成品庫、工人宿舍或生產流水線集中在一個車間內。
4.“九小”場所:指小商場、小學校(幼兒園)、小醫院、小餐館場所、小旅館、小歌舞娛樂場、小網吧、小美容洗浴場所、小生產加工場所。
5.社會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指充分依靠基層政府和社會組織,整合社會管理資源,堅持專群結合、群防群治,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城市街道辦事處以社區為單元,在鄉鎮人民政府以村莊為單元,劃分若干消防安全管理網格,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莊實施動態管理,構建“全覆蓋、無盲區”的消防管理網絡。
6.單位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指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通過互聯網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信息系統,為每個重點單位設置一個專用賬戶,建立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重點單位負責將本單位基本情況、每幢建筑消防安全基本信息、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錄入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檔案,及時記錄日常動態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7.“六加一”措施:指開展一次消防安全評估、簽訂一份消防安全承諾書、維護保養一次消防設施、組織檢測一次電氣和燃氣線路設施、全面清洗一次油煙道、集中培訓一次全體員工,在此基礎上,建立一支志愿消防隊,確保一旦發生火災,3分鐘內形成第一處置力量到場撲救。
8.“一高、一低、一大、一化”:指高層建筑、地下工程、城市大型綜合體和石油化工企業。
9.“四個一”滅火救援作戰基本單元:指一輛城市主戰消防車、一輛搶險救援車、一輛重型泡沫消防車、一輛具有救援功能的舉高**消防車。
10.社會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指從事消防設施維護保養檢測、消防安全評估等消防技術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11.注冊消防工程師:指依法取得注冊消防工程師資格并在消防技術服務機構中執業的專業技術人員。
12.消防宣傳“七進”:指消防宣傳進機關、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農村、進家庭、進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