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持續深入優化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規范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山東省應急管理廳日前發布了嚴禁執法“一刀切”九條措施,為企業安全發展提供更好保障。
據介紹,除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領域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外,對一般行業企業我省實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并向社會公開抽查事項和檢查結果,杜絕隨意執法和選擇性執法。與此同時,加強部門聯合執法,每年至少組織開展一次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執法,形成部門監管合力,避免多頭執法、重復執法。
我省將建立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管制度。嚴格落實《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分級分類監督管理的意見》(魯安發〔2020〕19號),對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等重點行業企業,按風險程度、隸屬關系等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并建立重點監管對象工作清單。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管理辦法也將研究出臺,推進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生產信用分級分類監管。
對企業特別是外商投資企業、民營企業經營中的非主觀輕微違法行為,依法從輕、減輕或者不予處罰,并指導和幫助企業糾錯改錯。我省將制定出臺全省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行政處罰事項清單,對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納入清單管理,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嚴格禁止“一律關?!薄跋韧T僬f”等做法。對構成重大事故隱患或者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責令停產整改的,整改單位依法完成整改的,不得以停產整改期限未滿為由拒絕企業恢復生產經營活動。
對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停止供電、停止供應民用爆炸物品等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納入重大執法決定內容進行法制審核。案情重大的,須經省應急廳(局)黨委(組)集體討論決定。對依法采用非強制手段可以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原則上不予采取行政強制措施。
原則上,不得實行停產停業“一刀切”。重大活動期間,除黨委政府和上級部門特別部署要求外,原則上不得要求企業停工停產。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原則上不得采用“一家企業發生事故、同類其他企業停產整改”簡單化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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