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三、2021年度部門(單位)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門(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總表
二、收入總表
三、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財政撥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表(經濟科目)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表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部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承擔城鄉綜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相關災害事故救援行動,承擔重要會議、大型活動消防安全保衛工作。承擔火災預防、消防監督執法以及火災事故調查處理相關工作,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綜合監管職能,推動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參與擬訂消防專項規劃,參與起草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草案并監督實施。
3、負責消防救援隊伍綜合性消防救援預案編制、戰術研究和執勤戰備、訓練演練等工作。
4、負責消防救援信息化和應急通信建設,承擔綜合性消防救援行動應急通信保障工作。
5、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組織指導社會消防力量建設。
6、負責消防應急救援專業隊伍規劃、建設與調度指揮,參與組織協調動員各類社會救援力量參加救援任務。
7、負責消防救援隊伍建設與管理。
8、完成應急管理部和所在省(區、市)黨委政府交辦的相關任務。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及預算單位構成情況
1.根據部門職責分工,本部門內設機構包括辦公室、滅火救援部(指揮中心、作戰訓練處、特種災害救援處、信息通信處)、政治部(機關黨委(組織教育處)、人事處、隊務處)、紀檢督查處(巡視工作辦公室)、審計室、防火監督處、法規和社會消防工作處、火調技術處、新聞宣傳處、后勤裝備處、財務處、應急通信與車輛勤務大隊。本部門下屬單位包括: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
2.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納入本部門2021年部門匯總預算編制范圍的預算單位共計2家,具體包括: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本級、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訓練與戰勤保障支隊。
三、2021年部門(單位)主要工作任務及目標
(一)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強化責任引領,構建各負其責、密切協作的消防安全社會共治格局,促進“照單履職、失職追責”的觀念深入人心、見諸行動。
(二)提升監督執法質效。深化落實《關于改進消防監管強化火災防范工作的意見》,解決“不想查、不會查、不敢查和查不出問題”的問題。
(三)整治安全突出問題。全力維護火災形勢穩定,確保不發生重大以上及有影響火災事故,繼續保持火災四項指標持續下降。
(四)推動地方法規建設。按照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消防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做好政策制度銜接,清理、修改、完善與消防執法改革不相適應的政策制度規定,逐項攻堅重點工作任務。
(五)出臺“十四五”消防規劃。對接國家應急管理規劃、消防救援工作規劃和省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科學制定全省“十四五”社會消防救援事業發展規劃。
(六)深化專業救援能力建設。深化構建“1+6+N”滅火救援力量體系,做實“1+N”建筑消防設施操作專業隊和火場應急搜救隊,整合蘇南、蘇中、蘇北滅火救援編隊組建跨區域增援攻堅隊。
(七)強化通信保障能力。組建技術保障大隊,配備高精尖裝備,履行重特大災害現場應急通信、無人機保障、化工偵檢等技術保障職能。
(八)開展消防宣傳培訓。加強總隊、支隊全媒體工作中心建設,形成總隊“中央廚房”、支隊“生產基地”融合發展合力。
(九)強化專業指揮能力。規范組織指揮規程,嚴格值班備勤等制度要求和標準,落實全勤指揮部遂行出動響應機制。
(十)建強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制訂《政府專職消防救援站建設和管理規范》《化工園區化工集中區消防站建設標準》。設立專職隊管理辦公室,健全組織機構,明確管理主體,理順管理關系。
第二部分 2021年度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預算表(點擊查看 http://gov08.cn/Wn519)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門(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收入、支出預算總計6500萬元,與上年相比收、支預算總計各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減少) 0 %。
其中:
(一)收入預算總計6500萬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計6500萬元。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0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2)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收入 0萬元。
(3)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收入 0萬元。
(4)財政專戶管理資金收入 0萬元。
(5)事業收入 0萬元。
(6)事業單位經營收入 0萬元。
(7)上級補助收入 0萬元。
(8)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0萬元。
(9)其他收入 0萬元。
2.上年結轉結余為 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減少)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二)支出預算總計6500萬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計6500萬元。
(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支出6500萬元,主要用于消防業務經費、消防救援隊伍建設、災害事故救援等支出。
2.年終結轉結余為 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年終結轉結余。
二、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收入預算合計6500萬元,包括本年收入650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 0萬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預算收入6500萬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 0萬元,占 0 %;
本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 0萬元,占 0 %;
本年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0萬元,占 0 %;
本年事業收入 0萬元,占0 %;
本年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 0 %;
本年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 0 %;
本年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 0 %;
本年其他收入0萬元,占 0 %;
上年結轉結余的一般公共預算收入0萬元,占 0 %;
上年結轉結余的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萬元,占 0 %;
上年結轉結余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萬元,占 0 %;
上年結轉結余的財政專戶管理資金0萬元,占 0 %;
上年結轉結余的單位資金0萬元,占 0 %;
三、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支出預算合計6500萬元,其中:
基本支出 0萬元,占 0 %;
項目支出6500萬元,占100%;
事業單位經營支出 0萬元,占 0 %;
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占 0 %;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占 0 %。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體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500萬元。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收、支總計各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減少)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五、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財政撥款預算支出6500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的100 %。與上年相比,財政撥款支出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減少)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其中:
(一)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
1.消防事務(款)消防應急救援(項)支出650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減少)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六、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七、一般公共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50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減少) 0 %。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八、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預算0萬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九、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三公”經明費預算支出中,因公出國(境)費支出 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0%;公務接待費支出0萬元,占“三公”經費的 0%。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會議費預算支出150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江蘇省消防救援總2021年度一般公共預算撥款安排的培訓費預算支出728萬元,比上年預算增加(減少)0萬元,主要原因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十、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 0萬元,增長(減少) 0 %。
十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本部門一般公共預算機關運行經費預算支出0萬元,與上年相比增加(減少)0萬元,增長(減少)0%。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納入財政部門預算。
十二、政府采購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2021年度政府采購支出預算總額 0萬元,其中:擬采購貨物支出萬元、擬采購工程支出0萬元、擬購買服務支出0萬元。
十三、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本部門共有車輛123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8輛、執法執勤用車53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0輛、業務用車0輛、其他用車12輛等。單價50萬元(含)以上的通用設備14臺(套),單價100萬元(含)以上的專用設備1臺(套)。
十四、預算績效目標設置情況說明
2021年度,本部門整體支出納入績效目標管理,涉及四本預算資金6500萬元;本部門共8個項目納入績效目標管理,涉及四本預算資金合計6500萬元,占四本預算資金(基本支出除外)總額的比例為100%。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單位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繳入財政專戶、實行專項管理的高中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教育收費。
三、單位資金:除財政撥款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資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業收入(不含教育收費)、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債務收入、投資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工作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六、“三公”經費: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七、機關運行經費:指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等。
內容來源:江蘇省消防救援總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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