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的有關要求,結合我區消防事業發展的實際需要,在全區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的嚴峻形勢下,自治區財政積極調整支出結構,多渠道籌措資金,持續加大經費投入,不斷完善制度建設,為我區消防安全工作提供有效的經費保障。
據統計,2013年至2016年自治區財政累計投入消防安全經費3.9億元,其中僅2015年自治區財政就投入消防安全經費1.44億元,比2014年增加0.93億元,增長182.4%,自治區本級消防安全投入呈現大幅增長態勢,確保我區消防安全工作一系列重大項目的順利實施。
結合廣西的實際情況,2012年,自治區財政研究制定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消防經費管理辦法》,一是明確了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消防部隊地方消防經費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擔、分類保障;二是對市縣消防部隊的基本支出、項目支出、政府專職消防隊經費保障和經費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其中:市級消防業務經費基本支出保障標準為3萬元/人?年至7萬元/人?年;縣級標準為2.5萬元/人?年至6萬元/人?年;市級政府專職消防隊人員經費保障標準為4.2萬元/人?年至6萬元/人?年;縣級標準為3.8萬元/人?年至5.5萬元/人?年。
2015年,自治區政府辦公廳印發了《2015-2017年廣西北部灣經濟區沿海城市石化產業滅火救援能力建設實施方案》(桂政辦發〔2015〕81號),明確2015-2017年共需投入北部灣沿海城市石化產業滅火救援能力建設經費15.01億元,其中:自治區本級4.81億元;北海、欽州、防城港3市10.2億元。根據自治區政府有關部署,自治區財政迅速調整支出結構,從廣西北部灣產業投資基金中安排1億元作為項目啟動資金,帶動北海、欽州、防城港3市及時落實財政經費投入2億元。
2016年,自治區財政繼續努力籌措資金,全力支持北部灣沿海城市石化產業滅火救援能力建設。一是自治區本級財力繼續安排專項北部灣沿海城市石化產業滅火救援能力建設1億元;二是積極向財政部申請外國政府貸款3.04億元,用于解決2016-2017年自治區消防總隊購置北部灣沿海城市石化產業滅火救援裝備經費。
同時,2013年以來,自治區財政還累計籌措資金8200萬元支持廣西消防指揮中心建設。保障指揮中心的消防業務綜合樓、警勤中隊綜合樓、訓練館、食堂等工程項目的主體、裝飾、配套設施、綠化環境等工程全面完工,自治區消防總隊于2015年6月搬遷進駐。建成后的廣西消防指揮中心是集應急指揮、數據交換、日常辦公、新聞發布、救援訓練等功能于一體的現代化指揮中心,是區域內獨具標志性的環保智能型建筑群。投入使用后,我區消防部隊的應急調度指揮、特勤戰斗力量配備、戰勤物資保障水平等明顯得到加強,消防部隊戰斗力大幅度提升,更好的適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
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對進一步加強社會安全防控體系建設,預防和減少災害,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公共安全意義重大。自治區財政將繼續高度重視,與自治區消防總隊等相關部門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我區消防安全經費保障和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好財政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