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前消防監督執法環境趨于復雜,人民群眾對規范執法期望值越來越高的背景下,全面推廣使用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的便攜式執法取證設備——執法記錄儀,是及時有效固定執法證據、約束和監督消防執法人員、維護消防執法人員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對于促進消防監督人員依法辦事,進一步樹立消防部門嚴以用權、公正廉潔的執法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執法記錄儀的重要作用
(一)能夠及時有效固定執法證據。執法記錄儀具有同步錄音錄像功能,能夠有效反映消防監督執法檢查的全部過程,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或消防違法行為能夠形成同步影像資料并固定客觀證據,為消防違法行為、火災隱患的認定提供直觀的證據,也為消防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提供了有力支持,能有效改變當前消防監督執法取證手段單一的缺陷和不足。在火災調查以及行政處罰案件辦理過程中,執法記錄儀可以幫助監督執法人員及時客觀記錄調查詢問情況,避免出現現場筆錄、詢問筆錄等記錄不清的情況,也能杜絕個別當事人事后不承認筆錄內容的現象,提高火災調查、案件辦理等工作的嚴謹性和公正性。
(二)能夠強化消防執法廉政建設。執法記錄儀可以如實記錄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執法過程中的言行舉止,可以幫助消防監督執法人員提高規范、文明、公正執法的自覺性,杜絕執法人員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同時,通過提示被執法單位或個人執法記錄儀正在工作,可以避免個別行政執法相對人在違法行為被查處后,企圖通過講人情、走關系來逃避、減輕處罰的情況發生,有效避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廉政風險。
(三)能夠保障消防執法人員權益。針對一些無理取鬧,不配合消防監督人員依法履職,甚至上網惡意炒作消防執法人員的現象,可以通過執法記錄儀還原執法過程,為后期問題處理提供有力現場證據,保障執法人員權益。同時,通過執法記錄儀的使用,可以如實記錄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對單位的檢查情況、隱患督促整改情況,一旦被檢查單位發生火災事故,能夠還原消防監督人員的依法履職和執法檢查過程,為事后倒查追責中減輕或免于消防監督人員的責任提供支持,從而有效降低責任風險。
二、執法記錄儀使用過程中存在的不足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執法記錄儀作為新生事物,部分消防監督執法人員不能正確認識使用執法記錄儀的重要性,對當前面臨的執法嚴峻形勢認識不到位,片面認為執法記錄儀配戴過程繁瑣,事后的下載錄入增加了執法的程序,甚至認為執法記錄儀是一個“緊箍咒”,一旦配戴使用,就不能隨意說話、任意決定了,思想上產生了不愿用、不想用的排斥抵觸情緒。
(二)使用過程不便捷。由于執法記錄儀在消防監督過程中推廣使用時間不長,很多應用規則、規范還處于探索階段,相關管理工作機制不健全、配套管理軟件不成熟,導致在數據存儲、設備管理和后期文件編輯等方面的程序復雜,增加了基層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工作量。
(三)業務能力不到位。受消防監督體制、人員崗位流動等客觀因素影響,部分剛剛走上消防監督執法崗位的人員,相關消防法律法規、監督執法業務知識和檢查發現隱患的能力不足,一定程度上存在現場檢查隱患找不準、找不全,執法程序不規范、適用法律法規及規范條文說不清等現象,導致怕承擔責任,不敢使用執法記錄儀。
三、如何規范執法記錄儀的使用
(一)加強教育引導,更新執法理念。可以通過廉政教育、政策形勢宣講等形式,教育引導全體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進一步轉變執法觀念,充分認清在新形勢下使用執法記錄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每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充分認識執法記錄儀在固定證據、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升消防監督執法水平和執法公信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導全體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從“要我用”轉變為“我要用”,提高使用執法記錄儀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加強培訓指導,提升使用能力。通過視頻授課、集中業務考核、跟班學習培訓等措施,加大業務培訓力度,可以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邀請公安部門的業務專家,成立咨詢服務小組,及時解決基層消防監督員在實際使用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
(三)完善考評機制,規范使用管理。積極探索創建執法記錄儀考評機制,將現場執法視頻檢查納入執法質量考評范疇,改變以往以審查紙質案卷為主的靜態考評模式,通過回看現場執法視頻,更加全面有效檢查執法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對暴露在執法記錄儀鏡頭下的不規范、不文明現象,要監督到位,堅決糾治不手軟,有力督促規范執法。總之,執法記錄儀是切實維護基層消防監督員的執法權益、提升執法信心的有力武器,要通過推廣應用、規范應用,使執法記錄儀成為規范執法行為、公平公正執法、打擊消防違法行為、提升消防執法形象的“助推器”。